
在与大卫一世和十二世纪苏格兰相关的所有社会创新中,最著名的是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是一种土地所有形式,受让人以履行军事服役的条件保留其领主的土地。授予及其条件由一份拉丁文书面契约(称为宪章)担保。
封建制度起源于加洛林晚期的法国北部。它受到维京人袭击时期防御需求和加洛林王朝发展的推动。骑兵战争是这一时期的新发展,英国并不常见;它要求的训练、装备和纪律水平,是自罗马军团时代以来前所未有的。
骑士随行的城堡,一个天然遗址或人工土丘,用以防御攻击。尽管后来被骑士精神和基督教神圣化,早期骑士精神却带有残酷无情的精神。到十一世纪初,这种“封建制度”已蔓延至法国北部,从布列塔尼到佛兰德斯,甚至包括维京诺曼底。
诺曼底公爵有效利用封建制度,使他们拥有一支强大的骑兵力量,能够挑战并击败欧洲治理最高效的王国——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步兵征召兵。
威廉胜利的结果是英格兰被一支外来且不受欢迎的外国军队占领,需要军事力量以应对叛乱威胁,并将国家划分为骑士封地以维持常备军。1066年至1100年间,英格兰的封建程度与欧洲任何王国一样严重。
封建主义并非军事目的对土地及其占有者的唯一剥削形式;哈罗德·戈德温森率领的军队在斯坦福桥取得胜利,并在黑斯廷斯战役中被摧毁,但这并非骑兵部队,也不是“封建军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FYRD或者说,由战士贵族在其选定的国王领导的征兵,回归了英雄时代的日耳曼模式。凯尔特社会在许多方面相似,因此我们应预期在凯尔特国家中会发现大致相似的非封建军事剥削形式。
《阿尔巴英雄传说》是对七世纪阿盖尔的军事考察和评估。在较晚时期,在该国另一地区,《鹿之书》中的盖尔语注释显示国王有征收税款,母亲们以及托伊谢克他们都兼具军事和财政职能。
变形也被称为杜斯,科米特以及总督,并且很可能是从exactatores(剥削者,征税者)在战斗中包围皮克特国王。所有这些都表明,军役是对土地的强加,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宪章所担保的契约性质。封建时代前的社会既是农村的,也是等级制度的,由军事贵族统治,并被用于战争以及狩猎、宴会、对教会和诗人的慷慨等其他活动。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封建制度并非新事物;它使贵族得以延续数百年的活动。十二世纪的宪章中包含许多关于必须在封建前服役类型的记载,包括“普通军队”、“苏格兰服役”和“forinsec服役”的召集。目前尚不清楚“共同军队”一词中存在哪些地区差异。在北部和法夫地区,提及“苏格兰服役”,军队由母亲们而义务则由当地的耕地单位评估,该单位为继续,可能多达200英亩甚至更多。
福斯河以南则有具有同等职能的军官。或许在邓巴的科斯帕特里克及其同类的领导下,他们是王室领地的管理者,负责收取国王的租金和税款,并召集并领导他的普通军队。在这一领域,评估单位是carucate,这一单位在英格兰诺森布里亚也广为人知。在伦诺克斯,古斯特拉斯克莱德的一部分,有关于“共同军队”或封建前军队的不同安排痕迹,这些单位基于一种称为蛛形.其中一座被命名为位于朗湖源头的阿罗查村。
十一世纪的苏格兰国王为军队服务提供了充足的条件。但马尔科姆三世的经历清楚地表明,由伯爵和领主领导的苏格兰普通步兵军队,凭借其更先进的武器、战术和纪律,无法抵挡威廉的诺曼骑兵。马尔科姆的儿子们与英格兰宫廷关系密切,觉得有必要建立一个类似大陆模式的骑士随从法庭。
阿奇博尔德·劳里爵士的珍贵收藏早期苏格兰宪章包含270篇1153年前的文本,仅包含两份提及骑士服役的文件。对此有多种解释。现存文件大多为教会宪章,教会并未提供骑士,尽管他们应服普通军役。劳里的一份宪章——将安南代尔授予罗伯特·布鲁斯的契约,未提及骑士服役,尽管后续确认明确涉及骑士服役。宪章是受赠者的产权契约,为其利益而制定,更关注列举赋予其利益,而非义务。
因此,他们常常列出了土地边界和随之而来的特权,最后以简洁的“为一名骑士服务”结尾,却未说明骑士服务具体内容——仿佛这已经被充分理解,无需解释。我们知道有些骑士为国王效力,但其宪章未能保存下来。教会宪章的存续比例远高于世俗宪章,因为教堂没有经历世袭地主家族的变迁。
最早在苏格兰服役的诺曼骑士是1052年被流放出英格兰的小队伍,他们在领袖奥斯本·潘特科斯特的带领下来到苏格兰,为麦克白效力。他们在1054年战死,这一创新未曾重演。
尽管据说玛格丽特王后身边聚集了外国人,并规范了马尔科姆三世宫廷的礼仪,但她的随从似乎多为女性和教士,且没有证据表明马尔科姆三世统治期间存在封建骑士制度。但马尔科姆的儿子们更愿意接受南方的影响,比如作为英格兰国王的人质或宫廷侍从。
马尔科姆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儿子邓肯,在“带领英格兰和诺曼人赶往王国并将其驱逐”时,被封建前的贵族们接受为国王,这些贵族早先选择了他的叔叔唐纳德·班;他们驱逐了外族人,之后允许他继续统治;但条件是他不得再引入英格兰人或诺曼人,也不得允许他们给他军事服务。”
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1094年邓肯开始引入骑士和骑士服务进入苏格兰,但遭到伯爵和其他领导人的反对。埃德加国王(1097–1107年)和邓肯一样,在获得和维持王国时高度依赖外国援助,但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新骑士被引入并授予封地。一个罕见的例子是戈德温之子罗伯特,一位英国骑士,国王将洛锡安的土地赠予他,他开始建造城堡,后来随埃德加·阿塞林前往圣地。
但罗伯特并非普遍趋势的一部分;参加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5–1099年)的苏格兰人大多以缺乏骑士徽章和朴素信仰著称。
苏格兰封建制度的真实证据起源于埃德加的兄弟亚历山大一世(1107–1124年)统治时期。1114年,亚历山大的兄弟大卫成为坎布里亚的领主,随后十年间,他将这些土地分割为大型封地,供盎格鲁-诺曼骑士使用。这反映了大卫决心尽快封建他的新领地,并与他庞大的英格兰亨廷顿-北安普敦领地的殖民者一起实施封建。
1124年大卫一世即位后,他继续安置盎格鲁-诺曼人为骑士服务,但此时这一进程也扩展到了洛锡安;涉及的封地较小,骑士服务要求较低。但获得此类赠与的不仅仅是盎格鲁-诺曼人。
大卫通过宪章将西洛锡安的卡尔德授予法夫伯爵邓肯,以换取骑士服役。另一份大卫国王授予邓肯伯爵的宪章中规定,国王授予他法夫伯爵爵位,以换取特定的骑士服务。这“生动地证明了大卫在引入封建制度到苏格兰时所愿意付出的巨大努力。”但这不应被视为典型。”在法夫郡,我们开始看到大卫统治期间引入盎格鲁-诺曼人,显然是伯爵们的配合。
1130年莫雷伯爵爵位被没收后,大卫有机会对该地区的伯爵领地进行封地。弗雷斯金曾获授予达弗斯和斯皮尼的土地,他是佛兰芒人,后来有迹象表明莫雷有一定程度的佛兰芒定居。他的后代采用了这个姓氏摩拉维亚的,“莫雷的”(现为默里),表明该省在北部省份的重要地位。
大卫一世统治时期封建化的明显空白是克莱兹代尔和福斯河以北的土地。这些地区的种植园属于大卫一世的孙子马尔科姆四世和威廉一世的统治时期。
在这段时间里,作为连接盎格鲁-诺曼殖民苏格兰早期与后期阶段的桥梁,我们应设定亨利伯爵与威廉·德·瓦伦伯爵之女艾达·德·瓦伦的婚姻。亨利伯爵可能由其父亲赐予哈丁顿——当然,阿达伯爵夫人晚年居住于此——上诺曼底瓦伦庄园的一些佃户也获得了东洛锡安的封地。
在马尔科姆四世统治期间(1153–1165年),克莱兹代尔进行了殖民。比格尔领主兼兰纳克治安官佛兰德人鲍德温首次记载于1162年。
大卫·奥利法德获得了博斯韦尔的土地,这是苏格兰奥利芬特家族的起源地,同时也获得了博斯韦尔及其城堡的伟大领地。马尔科姆四世还将土地赐予一位名叫坦卡德的佛兰德人,他的名字被命名为博斯韦尔附近的坦克顿和拉纳克附近的坦克顿。克莱兹代尔的其他城镇和村庄也以弗拉芒人命名:Wiston(Wice)、Lamington(Lambin)、Symington(Simon Lockhard)。
1165年马尔科姆四世向格拉斯哥教会颁发的一份宪章暗示,他系统性地剥夺教会原本用于获得某些王权的土地;作为补偿,马尔科姆赠予教堂格拉斯哥绿地。
泰河和斯佩河之间土地的殖民是威廉一世(1165–1214年)统治时期的一个现象。他在东北部的殖民主要特点是教会层面上建立了他伟大的阿布罗斯修道院,世俗层面上则是为其兄弟大卫设立了阿伯丁郡的加里奥克大领地,他为十名骑士服务而持有该领地;如此规模的资助已变得罕见。
或许更典型的是几乎同时代的(约1178年)将高里峡谷的埃罗尔授予威廉·德·海,以表彰两名骑士的服务;或将法夫郡靠近阿伯内西的土地授予亨利·雷弗尔,以表彰一名骑士的服务。
威廉在其统治期间在安格斯、米恩斯和高里安插了许多骑士。在某些情况下,他授予领主的土地权利。东北部的治安官辖区数量增加,其任期也更加连续。威廉不得不镇压加洛韦和罗斯的重大叛乱;但这些地区并未被列入他的宪章中,作为骑士的大规模种植地。土丘是骑士封地的明确标志,在苏格兰西南部浓密分布,一直延伸至克里族,但在威格敦郡则稀少。
同样,它们均匀分布在福斯河到尼斯河之间,但不超过此地。土丘大多是十二世纪的现象;十三世纪时,城堡多为石头建造。因此,土丘地图实际上就是威廉一世统治末期封建苏格兰的地图。
军事背景最为明显目的封建制度;显然,苏格兰国王建立了一支有一定凝聚力和效能的军事机器。另一方面,封建军队镇压内部叛乱的效能与其在与英格兰的正面战斗中的不足之间的对比,是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
但封建制度还有其他意义。它是社会凝聚力的力量;骑士们因骑士准则而紧密相连——勇气与忠诚、尊重女性和教士及教会财产、传统的虔诚、对狩猎、骑士比武和冒险的热爱,以及对新兴亚瑟王传奇中所体现的骑士传说和诗歌的热爱。这一时期唯一存世的苏格兰浪漫小说是弗格斯小说这是一部巧妙地将骑士浪漫主题与苏格兰地理和人物交织在一起的作品,这些作品是13世纪初为一位加洛韦王子创作的作品。
苏格兰骑士团对十字军东征和圣地命运的兴趣尤为明显,尤其是自耶路撒冷陷落(1187年)以来。
苏格兰的封建化是一场伟大的社会革命吗?这无疑意味着国王不能像十、十一世纪的国王那样被内部反对者推翻;封建附庸以一种伟大的世袭方式知道自己的地位母亲们有时并非如此,王室与贵族的关系也比以往更加稳固。
骑士的社会氛围也带来了巨大变化,使得加洛韦的王子可以听到一首法国亚瑟王传奇,而非盖尔的颂歌。但许多传统的社会特征依然存在:伯爵领地本身、共同军队、对苏格兰国王及其王国的古老忠诚。或许正是这些,而非封建制度,使苏格兰度过了独立战争最黑暗的日子。
罗马帝国是由多个城市中心组成的,每个城市都有专业的工匠和商人。到了五世纪,这种贸易开始衰退,许多城镇,尤其是帝国北部地区,逐渐衰败。直到公元400年伦敦直到罗马时期仍是一个繁荣的港口,但在二十五年内,英国的货币经济消失了,城市的宏伟建筑逐渐废弃。
在约克,一座宏伟的罗马大教堂几个世纪后仍然矗立,后来被系统性拆除,以腾出空间建造盎格鲁-撒克逊建筑。哈德良长城以北没有城市中心。主要路线上的贸易站和部落活动Оппид地方国王的存在,几乎无法与罗马城市相提并论。苏格兰从未属于罗马帝国,因此没有城市衰败;随着十至十一世纪南北贸易的兴起,城镇已无复兴。
当然,黑暗时代的苏格兰也有贸易。教会需要某些进口物品,如葡萄酒和贵重材料,用于仪式目的。阿多姆南讲述了一个故事,讲述哥伦巴前往一个港口等待来自大陆的船只抵达,这些船只带来了来自意大利的消息。但没有类似盎格鲁-撒克逊城镇的对应物,后者通常建在罗马城市之上,有限度地维持帝国的贸易。
我们应预期在苏格兰东部陆路、河流和海路交汇处,靠近王室中心,发现重要的贸易中心。爱丁堡位于守护彭特兰山脉与福斯湾之间的王室城堡下方,横跨一条主要陆路,由利斯天然港口服务。在斯特灵,城堡控制着福斯河最低的浅滩,位于海上船只可攀登的最高点。圣安德鲁斯拥有优美的天然港口,这里自八世纪起就是重要的宗教中心。
在泰河上,珀斯位于海上船只可航行的最高点,渡过泰河,并处于一系列陆地和河流航线的海边尽头。更北边,蒙特罗斯位于南埃斯克河在蒙特罗斯盆地与大海之间变窄的天然港口。阿伯丁还位于迪河口附近的天然港口,控制着从马尔南下的陆路和河流路线,同时也靠近顿河口及其宗教中心圣马查尔。班夫、福雷斯和因弗奈恩,位于德弗伦河、芬多恩河和奈恩河流入莫雷湾的交汇处,是天然的贸易场所。
在所有这些北部贸易点中,最重要的是位于大峡谷北出口的因弗内斯。这里,卡利多尼亚森林的木材被沿尼斯湖漂运至因弗内斯,制成出口船只,莫雷山脉的其他乡村农产品则被出售并运往南方。与珀斯一样,因弗内斯没有天然的城堡遗址,因此城堡建在靠近河边的人工土丘上。
自治市这是一个日耳曼语词,意为堡垒。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该镇似乎是贸易自然发展的地方,国王或领主选择在此建立保护场所,自治市.商业优先,防御在后。然而,一些自治市在商业开发方面几乎没有天然优势。
这里,皇家大厅或城堡的存在必然是主要因素。王室大厅是任何地区的重要中心,国王的实物租金、牲畜、奶酪、谷物等都在这里运送。在这些地方,国王和朝廷不在时必定有剩余物品需要处理;当国王率领庞大的朝廷时,必定需要额外采购农产品。
市场和商业中心非常适合这样一个地方,变得如此重要,几乎成为主要王室中心不可或缺的场所。这就是名字的原因自治市后来被用来指代城镇;国王城堡和国王市场合并。
在宫廷会议期间,还有一个城镇提供住宿。1209年秋,珀斯召开了一个大型法庭,讨论筹集威廉一世在当年条约中承诺给约翰国王的资金筹集方案。
泰河上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冲毁了王室城堡——一座位于城镇与北英寸河之间的土丘与围栏结构。大贵族们通过爬上他们所居住房屋的最上层房间自救,幸好被一队小船救起。侍从官是国王宫廷的一名官员,负责为随行国王的贵族和朝臣安排住宿;由于当地有许多市民的宅邸,这一定容易得多。因此,所有被召集讨论税收、战争或重大事件的大法庭,都必须在国王为此类目的而设立的城镇或其附近召开。
一些城镇在十二世纪之前就已存在,但从大卫一世统治时期起,我们就读到了关于自治市的记载。自治市首先,是一种法律地位。它暗示国王赋予某地的一系列权利和特权,这些地方要么是已经存在商业,要么是他希望商业发展的地方。
1209年威廉一世授予珀斯的一份宪章,其中提到了大卫一世时期的处理方式,因此到十二世纪上半叶,城堡特权已得到充分建立。
自治市拥有一个区域,拥有特权,并有权对非法在自治市外销售的货物征收通行费和罚款。在其范围内,自治市有权对所有货物征收通行费和关税,并可对已扣税的物品处以罚款或没收;在未先在市镇市场公开出售的范围内,不得出售任何物品。授予布尔加尔地位赋予保护和特权,确保国王指定地区的贸易繁荣。
威廉对珀斯的宪章中提到了市民,或其中一些,是有地位的人;但并非所有市民都如此自由。有些交易暗示有些市民并非“自由”,而是可以交给其他主人的客户,因为某些非自由人可以从一个主人传给另一个主人。相比之下,我们读到市民“自由且除了守夜外不再为市民服务”,并拥有“如果他想离开城镇,可以出售他的房屋和佃农”的权利。
威廉对珀斯的宪章赋予市民拥有商会的权利,“除填补工和织工”。显然,一些职业开始地位提升,另一些则开始衰退。掌控资本的商人地位不断提升,一些需要财富以维持贸易的工匠,如金匠和染色工,也随之崛起。
早在十三世纪初,行会就逐渐成为排他性社会,逐渐主导城市政治,形成寡头政治,排斥非资本主义工匠。这些文件对自治市组织在最初阶段的描述非常有限。监督员以及舞蹈但我们还没有到设立单一市长负责镇议会一群法官的阶段。但到了布尔戈鲁姆法该条款于十二世纪末制定,市民地位已成为明确定义的,并确立了自我调节的入会条件。
自治市寻求成为自治社区,不受国王的治安官和库斯图马尔的干涉。最初,自治市和治安官辖区及其皇家城堡密切相关,国王治安官在自治镇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收取租金、收取通行费和关税,通常通过custumar的中介。
自1200年起,市民们越来越多地自行耕种自治市,并选举自己的市长;市镇印章出现,这必定表明城市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在某些情况下,自然事件帮助市民摆脱了治安官的控制,比如珀斯1209年洪水摧毁城堡后,治安官不得不在镇外设立仓库;城堡从未重建。
在其他情况下,政治事件必定起到了帮助作用:当罗克斯堡、伯威克、爱丁堡和斯特灵城堡自1175年起被英军驻军占领时,这些自治镇的王权必然被削弱,市民变得更加独立。威廉一世的行为显示他渴望维护在城镇中的权威;但二十年后,他屈服于不可避免的命运,接受了自治市自治。地图显示,十二至十三世纪自治市数量的增加和扩展与王权在全国范围内的扩展密切相关。
自治市由国王建立,由来自纽卡斯尔、诺里奇或金斯林的英格兰人或佛兰芒人殖民。佛兰德斯人的定居似乎在莫雷湾自治市尤为重要。这与1130年后在莫雷安插佛兰芒骑士作为封建殖民者有相似之处。
最大的自治市是伯威克和珀斯,分别有80名和70名市民签署了1291年爱德华一世的效忠名册。这并不代表总人口,但可能接近富裕的市民家庭数量,这些家庭拥有妇女、儿童和仆人;此外,可能还有更多,或者至少同样多的贫困工匠家庭,他们曾经拥有但后来失去了市民身份。
还有皇家官员、治安官、库斯图马尔和侍从官的住所;大贵族和宗教机构、主教和修道院的市政厅通常会在伯威克、爱丁堡或珀斯设立。最大的自治市镇应该是几千人口的城镇。考古和文献表明,十三世纪的珀斯非常拥挤,贝里克和爱丁堡很可能也是如此。
最早的自治市被壕沟和栅栏围起,更多是为了防止盗窃和走失牲畜,而非防御;然而,在珀斯,防御必须足够坚固,以阻止叛乱的伯爵们在1160年夺取国王,或者至少能拖延他们足够长时间,让马尔科姆四世趁机溜出城镇。到1312年,甚至更早,珀斯已有石墙。
这很不寻常;伯里克是最容易受到英格兰袭击的城镇,也是苏格兰最大的城市战利品,1296年爱德华一世占领时,这里只有一条壕沟和栅栏。城镇设有城门和瞭望塔(通常印章上有代表),既是为了控制商业,也用来抵御入侵者,市民有义务守望并围起他们的地产。在因弗内斯,处于敌对乡村,正值麦克赫斯和麦克威廉起义期间,“为用良好的壕沟和坚固的栅栏围起”做了准备“,1296年后,贝里克的市民为城墙的维护缴纳了税。
自治市内的主要特色是市场广场,通常是高街的拓宽部分或靠近高街交叉口的交叉街,并以商贩十字标志。少数自治市拥有双主街。其他必需设施很少,但包括城堡和镇教堂。
苏格兰没有像英格兰那样大量城市教堂;大多数自治市只有一座教区教堂,有些由行会和市民建造了几座额外的小教堂,最极端的爱丁堡圣贾尔斯教堂则是行会和市民随意在现有教堂上附加新教堂和侧廊。
大多数自治市都有城堡;大多数苏格兰城镇都有一条“城堡街”,即使如今城堡的遗迹已无存。珀斯较为特殊,因为1209年城堡被冲毁后未被替代。在珀斯,城墙的坚固可能弥补了城堡的损失。
壕沟和栅栏(或称围墙)、带市集十字架的市场、一两条主要街道、教堂和城堡,当然还有市民和其他居民的房屋——这些是苏格兰自治市的主要物理组成部分,和其他地方一样;这些特征,实际上许多自治市,在十二世纪和十八世纪之间变化不大。
大多数自治市是地方贸易中心;牛只和其他牲畜、谷物和乳制品在集市日从乡村运入自治市,用手工材料、鞋子、衣物、碗碟和陶器、木工、面包和麦酒(尽管大多数家庭会自己制作后两者,只有在需要额外时才购买)。
但也有跨区域的进出口。东海岸的自治市,尤其是伯威克,大规模从英格兰进口玉米,而西部的艾尔则从爱尔兰进口玉米;苏格兰的气候对大麦(bere)和燕麦的种植比玉米更有利。南部高地和洛锡安的修道院派马车去贝里克取谷物,推断福斯河以北的宗教机构也派人去了珀斯。还有其他一些食物被进口,最著名的是胡椒和孜然用于调味肉类。最常见的饮品是麦酒;水可能且经常携带疾病,因此酒精更安全。
关于这一时期的酒馆信息非常有限,但1209年珀斯的特权声明不想在珀斯治安官辖区,除非其主人是居住在那里的骑士,否则可以有一家酒馆;酒馆,因此也包括住宅外的啤酒酿造,是自治市的一项特权。
奢侈品是葡萄酒,最初从诺曼底和缅因引入,后来逐渐从波尔多和加斯科涅引入。国王府邸是主要使用者,随后有大领主和宗教家庭,但每个教区教堂都需要用于仪式所需的葡萄酒。大部分葡萄酒通过英国中间人运来,但也有大量直接由苏格兰商人处理,尤其是在1242年亨利三世在加斯科涅战争之后。
另一种进口是优质布料,主要来自佛兰德斯,也有一定程度来自意大利;这补充了苏格兰生产的劣质布料。13世纪后期,苏格兰开始建造用水力压布的充布厂;这使苏格兰织工能够生产更优质的布料,但尚不清楚自治市是否能够利用这一发展。
到十三世纪,苏格兰的主要出口品是羊毛,无论是装在麻袋还是皮革上。这些羊毛从边境修道院和其他修道院的大型养羊场大量出口到佛兰德斯,而布鲁日、根特和杜埃则是布料贸易的工业中心。
到1296年,佛兰德商人在贝里克拥有一座名为“红厅”的宅邸,德国商人则在附近有一座“白厅”,用于出口苏格兰羊毛。伯威克是该贸易中最重要的自治市,仅次于珀斯(库帕安格斯羊毛的主要出口)。
伯威克的卓越地位体现在其作为铸币城镇的地位上,该铸币厂从大卫一世时代开始生产银便士,但在十二和十三世纪期间出现断续。罗克斯堡、爱丁堡和珀斯也有铸币厂,但在大部分时间里,伯威克是主要铸币厂。苏格兰的硬币尚未发展,存世的硬币数量远远超过英格兰的,而英格兰和大陆的硬币与相对稀少的本土硬币同样被接受。米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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