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的规定,对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所提供服务征收的手续费。
我国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进口消费税,计税价格由进口货物(成本加运保费)价格(即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税额组成。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法,因此,计税价格组成中包括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2.来料加工中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加工首饰、裘皮、高档服装、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进口的料、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1‰计征;
3.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的1‰计征;
从量计征的消费应税货物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4种,实行定额征收。黄酒每吨人民币240元,啤酒每吨人民币220元,汽油每升0.2元,柴油每升0.1元。
世界奢侈品协会报告预计,到2012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将达146亿美元,达全球奢侈品消费额巅峰。
奢侈品的内外巨大价差,除了对消费者不公平外,还导致了对中国进口的低估,也让大量的海关关税流失。
姚坚曾表示:“有人说中国的个人单次海外采购量大概是1000美元,有这么多中国的海外游客采购商品回来,由于这些商品都没有计入海关统计里面,这实际上导致了对中国的进口低估了数百亿美元的规模,也就会影响到对于贸易平衡的判断。”
6.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内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准予暂免税进口在国内加工、装配后复出口的进口原料、材料、辅料、零件、部件和包装材料;
9.经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审查批准的临时减免税进口货物。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随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的规定,烟、酒和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11类货物为消费税应税货物。该表中同时列名了各应税货物适用的税率,其中最高为45%,最低为3%。
目前,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巨大的奢侈品购买力。世界奢侈品协会9日发布数据显示,中国人在国外消费是国内市场的4倍之多,消费严重外移。
世界奢侈品协会中方首席代表欧阳坤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国内外奢侈品价格分离状态造成的,中国奢侈品市场目前的税率是全球最高的。姚坚在发布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这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内地市场价格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我国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全部从价定率计征,其基本税率为17%,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其增值税税率较低为13%。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不过对于目前各界普遍将注意力集中在“中高档商品降税”,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表示不赞同。他认为,如果真正要降低进口关税,目标应该是让最广大的普通劳动者受益,绝不能只针对中高端商品降税。“中高档消费品是少数人消费的产品,我们不能未富先老,进而未富先奢侈。”他说。
他认为,降低产品进口关税应该从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角度考虑,而不在于通过中高档商品乃至奢侈品消费保持贸易平衡。一方面,相较于大宗商品类的进口,中高档消费品总体金额偏小,对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效果有待评估。另一方面,目前的贸易不平衡是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根据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和保税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是海关监管手续费的纳费人。纳费人应当自海关签发监管手续费缴纳证次日起7天内向海关缴纳手续费。逾期不缴的,海关除依法追缴外,还要自到期之日起至缴清手续费之日止,按日征收手续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10元以下的免予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1.《进出口税则》列名进口免税的货物;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外国团体和个人赠送的礼品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
4.用于救灾的物资; 5.口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和物品,以及残疾人福利工厂进口的机器设备;
7.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而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8.向国外索赔的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5.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等产品(不包括金粉、锻造金,它们为零税率);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9.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90天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 10.暂时进口货物;
11.准予免税进口的直接军事订货; 12.经国务院及海关总署特准免征监管手续费的其他减免税和保税货物。
1.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中,属加工装配机电产品复出口的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CIF价格的1.5‰计征;
1.供应国际航行船舶、飞机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燃料、船(机)用物料、机器设备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货物;
5.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的减免税货物;三资企业进口用于营业性的物资及进口料件加工后内销,仍予减免税的物资;米兰官方网站米兰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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